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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论文 创造和谐社会与教育者的责任 西宁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张
炜
在发展中国家,教育相对于社会发展来说,它具有促进社会流动的功能,其中促进个体在社会中的垂直流动的功能更为人们所看重。然而,教育在促进社会流动时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种是促进社会平等和和谐;另一种则是如同布尔迪尼所揭示的教育具有再生产甚至放大社会不平等的功能,使穷的更穷,富的更富,强的更强,弱的更弱。事实上,近年来中国城乡发展的差距拉大,就与大量受过教育的优质人力资源从乡村流入城市,从中西部流向沿海,有着最直接的关联。有人甚至夸张地将教育比喻为一台巨大的抽血的机器,将农村的“血液”抽到城市,将贫困地区的“血液”抽到富裕地区,将穷人的“血液”抽到富人身上。 因此,作为一种社会系统存在的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并不能自动创造和谐社会。但仅仅看或强调这一点是不全面的,还应该看到或强调这一点是不全面的,还应该看到教育可以为创造和谐社会发挥作用,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从事教育工作的人不是完全他主、工具性的,而是自主、能动性的。简而言之,教育者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教育自古就是一种包含理想的事业,老子设计出“小国寡民”的和谐社会构想,孔子构建了“鳏寡孤独皆有所养”的“小康”社会、不同社会,陶行知主张每个教师心中必得有个理想的社会并提出“五生”社会模式,可见,这些教育大家都主张教育应该成为创造理想社会事业,并躬行不辍。工业文明发展以来,教育内容更为丰富,导致一部分教师远离崇高而沦为培训师、教书匠,也使得教育淡化理想而凸现具工具价值,然而社会的发展将会反复证明教育最本质与核心的工作是“成人”。因此,合格的教育者不能泛有理想与追求。 我们不能指望教育者承担起通过教育公平创造和谐社会的全部责任,然而教育者又确实在其中担负着非常重要的、主要的责任,这种责任主要是: 一是培养和谐的人。和谐的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社会主体不和谐就不可能形成和谐的社会。和谐的人从哪里来?准确地说,他必须在和谐的家庭、学校、同伴等各种社会环境中逐渐生成,教育是有意识的培养和谐人的关键一环,通过教育实践将和谐的理念陶育到学生心灵中,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目前,在社会、家长,甚至一些教育工作者当中存在的对教育功利、浮躁的观念,是培养和谐人的思想障碍,一味强调竞争而忽视合作;重视知识而忽视德行;对优质教育资源攀比性占用而不顾其对个体发展的实际效果;对教育商业性的盲目炒作等都是这种思想的表现。教育工作者要在自身清醒的同时帮助家长,带动社会消除这些障碍,共同创造有利于培养和谐人的环境。 二要创建和谐校园。社会上的贫富差距、地区发展差距,不同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必须要在学校中反映出来,这些已经给今天的校园尤其是大学校园带来不和谐。然而,无论从学校培养和谐的人需要一个和谐的环境,还是学校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来说,和谐的校园都应该是教育工作者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和谐的校园首先应该是安全稳定的,第二个层次应该是心理融洽的,第三个层次是管理与教育有序的,第四个层次是师生精神饱满、志向明确而高远的。每所学校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来创建自己的和谐校园。 三要采用与中国经济发展和文化特色相适应的方式办教育。中国尚处在发展中,既有一部分比较富裕的人对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又有绝大多数普通百姓对教育经费的承受能力有限;既有现代化的都市中的教育;又有还比较落后的乡村及至边远地区的教育;既有西方观念的强烈冲击,又有传统文化的呼声。相对于中国现在的国情来说,不能不说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富贵病”、“西方中心病”的影响。这种影响在教育管理、教学、课程、评价等各方面都多少存在,将城市的教育模式照搬到乡村,将发达国家的教育模式照搬到中国,或者说没有从绝大多数人的立场考虑教育的政策、课程改革、教育评价等,这些是造成教育自身及教育与社会之间不和谐的根源。为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教育必须做到:以普通受教育者可以承受的教育成本提供教育;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培养社会建设真正需要的人,确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发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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